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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3:关于收到中证中小企业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商请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证中小企业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商请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7月28日,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公司”或“本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关于商请提供收购瑞福锂业相关信息的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2】36号)。主要内容如下:

近期,*ST未来拟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及新疆东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东力)70%-100%股权。投服中心关注到,公司曾于2018年3月公告以290,604.5万元收购瑞福锂业98.51%股权,当年4月公司支付了首笔收购款并持有了瑞福锂业71.0392%股权,2019年3月,公司公告终止收购瑞福锂业股权,双方协商由瑞福锂业原管理团队回购公司已持有的瑞福锂业56.18%的股权,公司继续持有瑞福锂业14.86%股权。为充分了解瑞福锂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投服中心商请公司协助提供以下信息:

一、请求配合说明终止收购瑞福锂业部分股权的主要原因

2018年3月公司发布收购公告,在已完成收购瑞福锂业71.0392%股权后的次年3月公告终止收购,变化较为突然。公司称系综合考虑当时市场环境、金融环境等多方面问题,本着谨慎性原则,决定终止收购瑞福锂业股权,但未具体说明终止收购的主要原因。投服中心注意到,资产收购时,业绩承诺方承诺瑞福锂业2018年至2020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均不低于42,000万元,但其2018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仅为-28,211.74万元,公司当年对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减值额达109,789.57万元,减值率高达38.75%.为充分了解瑞福锂业的实际情况,请公司具体说明当时终止收购的主要原因,是否与瑞福锂业业绩不达预期相关。

公告号:2022-016

二、请求配合说明在资产收购过程中是否曾发现瑞福锂业存在治理不规范等情况

公司2018年报曾显示,2018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瑞福锂业与关联方王明悦、元亮及王明悦控制的多家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披义务。请说明公司是在什么时点发现瑞福锂业存在前述问题以及公司是通过什么方式发现前述问题。

三、请求配合说明公司是否已全部收回回购款

公告显示,公司终止收购瑞福锂业,原管理团队回购瑞福锂业56.18%股权,需于2020年12月20日前向公司支付60,694万元,并向公司质押新疆东力30%的股权及瑞福锂业的19.09%股权。2020年报显示,截止2020年末公司尚未收回26,313万元回购款,且于2021年4月20日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公司说明截止目前前述剩余回购款是否已收回,法院判决结果如何,相关瑞福锂业及新疆东力的股权质押是否已解除。

四、请求配合说明公司与瑞福锂业之间的担保交易将如何处理

2021年报显示,公司作为担保方,为瑞福锂业提供担保30,332.5万元,其中19,130万元主债务已逾期,同时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瑞福锂业为公司4450万元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且瑞福锂业1960万股权(占目前瑞福锂业注册资本的比例约20.045%)用于质押,2022年1月法院已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及担保方履行偿还义务。请公司说明为瑞福锂业提供担保义务的终止时间;对于瑞福锂业已经逾期的主债务,是否将为其履行偿还义务;若瑞福锂业主要股权将转让至*ST未来,公司与瑞福锂业之间的担保协议将如何处理。同时,请公司说明瑞福锂业是否已为公司4450万元借款履行了担保责任,相关股权质押是否已解除。

五、请配合说明公司是否将继续向瑞福锂业追偿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欠款

公司2021年报中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等科目显示,公司应收瑞福锂业8010.6088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8000.5304万元,应收利息3522.0833万元,并已

公告号:2022-016全部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说明是否将继续向瑞福锂业追偿前述应收款项合计11,532.69万元。以上质询建议,请公司收到本函10个工作日内函复。

公司将积极配合投服中心的相关工作,按要求在期限内回复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7月 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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