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霄峰、袁英红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