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5.05万元。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4.05万元。 |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525.05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第十七条第二款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6524.05万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元相应减少至65,240,500元,为此公司根据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的结果拟修订《公司章程》。
三、备查文件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