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公司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对类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进行了预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振华配偶之兄弟罗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罗伟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股东罗伟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罗伟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1 | 罗伟 | 集中竞价 | 2022.7.26 | 4.156 | 698,250 | 0.05%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罗伟 | 持股总数 | 2,793,000 | 0.19% | 2,094,750 | 0.15% |
限售股 | 2,094,750 | 0.15% | 2,094,750 | 0.15% | |
无限售流通股 | 698,250 | 0.05% | 0 | 0.00%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持续期间,罗伟先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股东罗伟先生不属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中罗伟先生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