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应收票据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考虑到公司资金周转,董事会拟出售公司持有的部份商业承兑汇票合计100,790,591.3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就拟出售的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80,632,473.10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如能顺利完成,可避免坏账资产长期挂账,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拟出售公司部分应收票据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