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提交的对外担保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本次审议的对外担保内容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且公司将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本次对外担保均按照最高额保证担保,只要合同担保金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最高额度,可由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以加快办理融资的效率。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对外担保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且履行了信息披露的要求。
独立董事: 武常岐、王化成、张锦、李忠祥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