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7月28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谨兴”)发来的通知。安徽谨兴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20,000股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1、交易情况
股东名称 | 初始交易日 | 购回交易日 | 约定购回式交易证券公司 | 交易数量(股) | 比例 |
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27日 | 2023年7月27日 | 国元证券 | 3,120,000 | 1.00% |
2、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股份性质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安徽谨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7,043,300 | 2.26 | 3,923,300 | 1.26 |
许帮顺 | 63,151,200 | 20.22 | 63,151,200 | 20.22 |
孙志勇 | 65,045,177 | 20.83 | 65,045,177 | 20.83 | |
合计 | 135,239,677 | 43.30 | 132,119,677 | 42.30 |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安徽谨兴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交易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 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安徽谨兴。
(4)待购回期间,安徽谨兴可以提前购回,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协议约定禁止的情形除外。
(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