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第十一次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事项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实现资源共享,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
变更前: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七层G号 邮政编码:536000。
变更后:公司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5号国际科技园2号楼4层 邮政编码:535000。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根据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如下: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现时在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822966X4。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现时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822966X4。 |
修改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七层G号 邮政编码:536000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5号国际科技园2号楼4层 邮政编码:535000 |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的上述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就上述变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