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2年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042,688,264.58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1,462,264.15元(不含增值税),拟置换金额为1,462,264.15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为1,044,150,528.7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2022-079)。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0)。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实现资源共享,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七层G号 邮政编码:536000。
变更后:公司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5号国际科技园2号楼4层 邮政编码:535000。
(2)《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安排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具体事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8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