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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22年7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已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一体化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为实现资源共享,公司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变更前:公司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七层G号 邮政编码:536000。

变更后:公司住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5号国际科技园2号楼4层 邮政编码:535000。

(2)《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并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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