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37 公司简称:丽岛新材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丽岛新材 | 603937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波 | 邢小琴 |
电话 | 0519-68881358 | 0519-68881358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 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 |
电子信箱 | chenbo@jsldxcl.com | webmaster@jsldxcl.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852,497,602.32 | 1,873,719,485.03 | -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42,808,558.05 | 1,525,354,205.40 | 1.1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62,049,499.73 | 868,744,007.21 | -1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230,352.65 | 62,257,050.58 | -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9,075,221.32 | 61,289,722.03 | -3.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606,347.53 | -21,489,031.66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3 | 4.17 | 减少0.3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30 | -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30 | -6.67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56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蔡征国 | 境内自然人 | 56.84 | 118,732,618 | 0 | 无 | 0 |
蔡红 | 境内自然人 | 6.23 | 13,002,780 | 0 | 无 | 0 |
冯金仙 | 境内自然人 | 0.64 | 1,329,700 | 0 | 无 | 0 |
沈培兴 | 境内自然人 | 0.26 | 552,600 | 0 | 无 | 0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26 | 543,721 | 0 | 无 | 0 |
凌张宏 | 境内自然人 | 0.25 | 531,300 | 0 | 无 | 0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境外法人 | 0.23 | 470,237 | 0 | 无 | 0 |
贾岚 | 境内自然人 | 0.22 | 466,900 | 0 | 无 | 0 |
陈波 | 境内自然人 | 0.22 | 466,690 | 0 | 无 | 0 |
徐鑫 | 境内自然人 | 0.20 | 420,183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蔡征国、蔡红为夫妻关系 除此以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规划,公司2022年5月与安徽五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同》,在五河县建设“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项目”。该项目标志着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铝加工业务,在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新能源相关细分市场进行布局。公司在继续做好功能型铝材的生产研发销售的基础上,深化相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积极在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领域拓展新业务。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本项目实施投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长期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满足市场的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利益。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等方式,根据项目具体需要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该项目建成达产后,既可丰富公司的产品链,满足企业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要求,又可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对公司2022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会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