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7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9元,共计募集资金50,078.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495.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83.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303000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2022年初募集资金余额 | 249,088,147.15 |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 179,088,147.15 |
购买理财产品 | 70,000,000.00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减:本期投入金额 | 24,527,006.10 |
减:手续费支出 | 6,089.92 |
加:利息收入 | 529,288.54 |
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25,084,339.67 |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 75,084,339.67 |
购买理财产品 | 15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10月27日,丽岛新材和国金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上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3日,丽岛新材分别注销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了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新闸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类型 | 银行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新北支行 | 406040100100088505 | 募集资金专户 | 9,879,124.5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 | 1105049119000031409 | 募集资金专户 | 18,864,617.43 |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闸支行 | 1154100000005809 | 募集资金专户 | 22,332,396.8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 605689193 | 募集资金专户 | 11,896,473.6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13150000001186096 | 募集资金专户 | 11,612,074.23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1001210000001208 | 募集资金专户 | 499,652.91 |
合计 | 75,084,339.67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508.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508.43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0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余额合计为15,000.00万元,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融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 | 金额(万元) | 收益 | 预期年化 |
类型 | 起止日期 | 收益率 |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07月29日 | 1.56%或5.94%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07月29日 | 1.56%或5.74%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1.56%或5.74%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 1.56%或5.94%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7月29日 | 1.56或6.14% |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JR1901期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1年8月2日至2022年7月29日 | 1.56或5.94% |
合 计 | 15,000.00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附表 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编制单位: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2,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52.7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244.4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的募集资金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注4]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注1] | 是 | 38,000 | 38,000 | 2,452.70 | 24,079.25 | 63.37 | 2022年12月 | - | - | 否 |
新建科技大楼项目[注2] | 是 | 2,800 | 2,800 | 2022年12月 | - | - | 否 | |||
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1,200 | 1,200 | 165.23 | 13.77 | 2022年12月 | - | - | 否 |
[注3] | ||||||||||
合计 | — | 42,000 | 42,000 | 2,452.70 | 24,244.4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2018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33030001号)。2018年4月2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167,15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2022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累计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2亿元,赎回理财产品(含上期理财产品余额)为0.4亿元,取得投资收益为115,080.99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 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
原实施方式新建、改建变更为新建,涉及面积由48,000平方米变更为82,000平方米。新建铝材精加工产业基地项目目前部分产线已投入生产,但尚未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未计算本年度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注2]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科技大楼项目”实施地点由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涉及面积由新建四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变更为新建5 层科技大楼,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注3]2020年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原实施地点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变更为常州市龙城大道1959号和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南侧、瓦息坝路东侧[注4]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2020年11月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