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81 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称,子公司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保信息”)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你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将2021年1月至9月利润总额调整为-1347.98万元,原披露金额为2101.15万元,多计3449.13万元。《回复公告》同时披露,闽保信息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罚的具体内容为2020年12月参与福州市江南水都中学LED校园发布系统采购项目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材料中存在产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失实问题,被福州市财政局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直至2022年1月29日,你公司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对闽保信息的投资计提商誉减值1.05亿元,并披露收到前述行政处罚
事项。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和第11.1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