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2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后予以申请。资管子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及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2.同意公司在资管子公司获准设立后,由其承继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经营范围中删除“证券资产管理”。
3.同意公司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视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其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之日止。
4.同意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后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或董事长授权的人/机构,按照公司有关工作规则的规定,全权办理设立资管子公司相关的筹备、报批、登记和净资本担保承诺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第1、2、4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1、2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须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许可后方可具体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巍先生、段一萍女士、段心烨女士、祝建鑫先生、苏敏女士、彭磊女士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