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2022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闫晓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解聘闫晓军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建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徐建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