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财务负责人刘丹明先生因工作发生变动,向公司申请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胡炳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胡炳芳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
附件:
胡炳芳,汉族,女,1978年生,大学本科,助理会计师。曾任西藏公路工程总公司财务部职员;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副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