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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3:涉及诉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7

证券代码:400022 证券简称:海洋3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民事判决书的日期:2022年7月26日诉讼受理日期:2021年11月22日受理法院的名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文,执行董事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余晖、许伟龙,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其他信息(如有):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董宇,董事长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林立、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其他信息(如有):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蜂巢山路3号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央视曝光存在严重危房问题及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被告作为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人,经有关部门多次催告,迟迟未对讼争房屋进行修缮治理。2015年11月27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沙坡尾20号危房翻修加固资金支付问题专题会议的纪要》((2016)3号),纪要内容包括“思明区对讼争房屋的翻修,属于受主管部门指定的代修行为,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厦门海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鉴于该公司目前濒临破产,为做好该项翻修加固的工程款结算,会议同意市国土房产局和思明区政府的意见,即由承担思明区旧城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的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先行承担该笔翻修加固费用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保留向厦门海洋实股份有限公司追索该笔款项的权利”。

2015年6月,厦门莲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前集团”)与厦门市闽坤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坤市政”)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闽坤市政承包沙坡尾20号危房翻修工程等事宜进行约定;2016年1月12日,原告与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莲前集团、闽坤市政签订《思明区沙坡尾20号危房排险工程补充协议》,约定“沙坡尾20号施工费用由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支付”。2015年1月30日,莲前集团与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宅设计院”)签订《设计协议》,就住宅设计院承担沙坡尾20号危房加固工程设计等事宜进行约定;2016年5月15日,原告与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莲前集团、住宅设计院签订《思明区沙坡尾20号危房排险工程设计补充协议》,约定“沙坡尾20号设计费用由丙方(原告)先按原设计合同的估算金额50%支付”。前述两份补充协议签订后,原告累计支付工程款206.91万元,其中施工费用202.5万元,设计费用4.41万元。被告系讼争房屋所有权人,理应承担维修加固讼争房屋的责任,但被告怠于履行维修加固义务,为避免讼争房屋损失进一步扩大,原告支出了相应施工及设计费用,被告作为受益人理应向原告返还。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三、判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在2022年7月22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准许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 元,由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针对本案诉讼结果,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闽0203民初22452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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