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临2022-067号债券代码:163113 债券简称:20象屿01债券代码:163176 债券简称:20象屿02债券代码:175369 债券简称:20象屿Y5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7,900万元。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临 2022-032号公告)。2022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7,900万元。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的额度是根据发展需求而增加,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增加2022年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员工公寓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玉米油)、蒸汽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采购钢坯等商品。
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2022年1-6月执行情况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承租办公场地(注1) | 2,600 | 987 |
出租办公场地(注2) | 1,100 | 647 | ||
接受服务(注3) | 6,500 | 7,407 | ||
提供服务(注4) | 20,800 | 9,603 |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5) | 12,000 | 15,225 | |
销售商品(注6) | 260,000 | 61,149 | ||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7) | 1,800,000 | 1,058,650 |
销售商品(注8) | 100,000 | 72,671 |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提供服务(注9) | 9,200 | 1,490 |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10) | 3,000 | 1,257 |
销售商品(注11) | 1,400 | 138 |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接受服务(注12) | 1,000 | 185 |
合计 | 2,217,600 | 1,229,409 |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铝杆等商品。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提供的物流服务。
(三)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底收购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象道”)60%股权并将其托管给公司经营,同时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7.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额度5.87亿元,由0.65亿元增至6.52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榆林象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
2、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的额度0.72亿元,由2.08亿元增至2.8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榆林象道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
3、拟增加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的额度1.2亿元,由1.2亿元增加至2.4亿元,该关联交易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玉米油)、蒸汽等商品。
新增额度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度预计金额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承租办公场地(注1) | 2,600 |
出租办公场地(注2) | 1,100 | ||
接受服务(注3) | 65,200 | ||
提供服务(注4) | 28,000 |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5) | 24,000 | |
销售商品(注6) | 260,000 | ||
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7) | 1,800,000 |
销售商品(注8) | 100,000 |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提供服务(注9) | 9,200 | |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或销售商品 | 采购商品(注10) | 3,000 |
销售商品(注11) | 1,400 | ||
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或提供服务 | 接受服务(注12) | 1,000 |
合计 | 2,295,500 |
注: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承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经营场地等(含物业服务、车位租赁);
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劳务的服务,主要是(1)软件、信息系统服务;(2)员工公寓服务;(3)榆林象道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铁路、汽车的运输服务。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主要是(1)为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仓储、装卸、配送、运输、烘干等物流服务;(2)为榆林象道提供到站配送、装卸、租箱、设备租赁服务。
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主要是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产成品(玉米油)、蒸汽等商品。
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是:(1)向象屿兴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商品;(2)向黑龙江金象生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设备、原材料等商品。
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采购钢坯等商品。
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PT Obsidian Stainless Steel销售硅铁、硅锰、无烟煤等原材料。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厦门象盛镍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运输、配送等物流服务。
1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等商品。
1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铝杆等商品。
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为提供的物流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详见公司定期报告相关内容)。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并将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