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侨源股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629)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629号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目 录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1-2
二、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1-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1629号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份)编制的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侨源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大华核字[2022] 0011629号鉴证报告

第2页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侨源股份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侨源股份截止2022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侨源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贺顺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伟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专项说明 第1页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57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91元。截至2022年6月 8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76,569,1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1,057,441.39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5,511 ,658.6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333号”验资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130TPD 高纯特气技改项目2,200.002,000.00川投资备[2020-513200-26-03-484067]JXQB-0053号
21100TPD 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27,000.0026,000.00川投资备[2020-513200-26-03-481812]JXQB-0049号
3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39,600.0038,000.00川投资备[2020-511400-26-03-485007]FGQB-0169号
4综合智能管理平台6,000.004,000.00川投资备[2020-510181-65-03-489428 ]JXQB-0246号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不适用
合 计104,800.00100,000.00

根据公司2022年6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专项说明 第2页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130TPD 高纯特气技改项目2,200.001,000.00川投资备[2020-513200-26-03-484067]JXQB-0053号
21100TPD 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27,000.0010,000.00川投资备[2020-513200-26-03-481812]JXQB-0049号
3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39,600.0028,000.00川投资备[2020-511400-26-03-485007]FGQB-0169号
4综合智能管理平台6,000.002,000.00川投资备[2020-510181-65-03-489428 ]JXQB-0246号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1,551.17不适用
合 计104,800.0062,551.17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2020年9月28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301,578,988.85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人民币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 (人民币元)
130TPD高纯特气技改项目2,200.001,000.006,175,000.006,175,000.00
21100TPD氮气回收环保节能技改项目27,000.0010,000.0035,409,710.2335,409,710.23
3甘眉工业园区配套工业气体项目39,600.0028,000.00259,994,278.62259,994,278.62
4综合智能管理平台6,000.002,000.00--
合 计74,800.0041,000.00301,578,988.85301,578,988.85

专项说明 第3页

四、其他事项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1,057,441.39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人民币35,718,997.97元已于募集资金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146,056.59元。截至2022年6月30 日止,公司拟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46,056.59元。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