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称“YANGO JUSTICE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嘉世国际”)所发行部分境外债券向全体境外美元债持有人发起要约交换及同意征求,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持有关联方(以下合称“东方金控”)持有公司债券代码:XS2056435246债券本金,未同意上述方案。
近日,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东方金控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3.74万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嘉世国际极力反对清盘呈请,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应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香港法院尚未就嘉世国际清盘发出清盘令。
嘉世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世国际净资产、净利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净利润绝对值10%,上述事项预计对公司总体经营的影响有限。
二、对公司的影响
嘉世国际后续若被香港高等法院发出清盘指令,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嘉世国际,嘉世国际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