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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6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2-120债券代码:123123 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23123

2、债券简称:江丰转债

3、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51.14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51.05元/股

5、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28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56号”文核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1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65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51,6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9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江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3”。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如下: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

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送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51.93元/股调整为51.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2、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10.60万股验资完成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原人民币51.8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4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8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3、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完毕,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人民币51.4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4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4、因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51.41元/股调整为

51.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2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三、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6月22日,按24.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7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911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7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2年7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80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万元(¥19,60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万元(¥18,800,000.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22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686,378.00元,股本为人民币235,686,378.00元。

2022年7月27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将于2022年7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34,886,378股增加至235,686,378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4.50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转股价=(P

+A×k)÷(1+k)

=(51.14+24.50×0.3406%)÷(1+0.3406%)

=51.05元/股

其中:调整前转股价P

=51.14元/股;增发新股股价A=24.50元/股;增发新股率k=800,000股÷234,886,378股=0.3406%。

综上,江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调整为51.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8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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