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7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已预先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审查。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工作严谨、客观、公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向宏 卜新平 吴粒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