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窦刚贵
宋 岩
葛 炬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