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熊国斌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根据《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公司预留不超过87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其他激励对象。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订了共110人的《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该等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元华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属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2年7月26日为授予日,以5.32元/股的价格向110名
激励对象授予874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元华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涉及的决策事项属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