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回复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正在组织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核查、落实。因所需核查事项较多,相关资料尚需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问询函》回复。为保证回复质量,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工作,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审核问询函》,申请延期20个工作日于2022年8月25日前提交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