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04证券代码:873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0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2-004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3703 | 广厦环能 | 2022年8月8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2.00元,发行股数不超过850,000股(含85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0,200,000元(含10,200,000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现将《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09)。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2.00元,发行股数不超过850,000股(含85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0,200,000元(含10,200,000元);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制度的规定,现将《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09)。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现将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提请本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现将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提请本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拟对本次股票发行完成认购所涉及的第六条和第十八条进行修改。
(四)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由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六)审议《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由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05)。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005)。
现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需要向主办券商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 的准备、报备,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所涉及事项的反馈意见(如有),取得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函;
(2)股票发行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备案文件手续的办理;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四、五、六、七;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3)股票发行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4)公司章程变更;
(5)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 登记等相关事宜;
(6)股票发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范树耀;联系电话:010-82864488;传真:010-82864499;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兴创大厦702室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