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39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保航”)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期间,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导致被动稀释、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嘉兴保航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致嘉兴保航持股比例累计由10.18%下降至5.18%,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2月22日-2021年8月21日 | 20.79 | 783,300 | 0.6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0月11日-2022年4月11日 | 19.33 | 474,000 | 0.39% | |
大宗交易 | 2022年4月20日 | 17.10 | 2,423,000 | 2.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被动稀释 | 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1日 | 19.41 | 98,400 | 1.17% |
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18日 | 20.15 | 15,000 | 0.01%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1日 | 20.04 | 92,000 | 0.06% |
集中竞价交易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6月21日-2022年7月18日 | 15.30 | 306,600 | 0.1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2日 | 16.10 | 80,000 | 0.04% |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 | 2022年7月25日 | 12.78 | 1,043,520 | 0.52% |
注1:由于嘉兴保航在减持期间公司的总股本发生了变动,表中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比例为依据减持时公司的总股本计算而来。(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160,664股于2022年5月18日完成发行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1,150,000股增加至143,310,664股;(2)2022年6月2日,公司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143,310,664股增至200,634,929股。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嘉兴保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335,000 | 10.18 | 10,398,900 | 5.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335,000 | 10.18 | 10,398,900 | 5.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2: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是指嘉兴保航首次减持日(2021年2月22日)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21,150,000股;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是指截止本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嘉兴保航完成最后一笔减持(2022年7月25日)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200,634,929股。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嘉兴保航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嘉兴保航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嘉兴保航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