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0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参与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司法拍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科技园物业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加东部物业100%股权的司法拍卖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拓展物业板块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