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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蒋军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蒋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7月15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2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18.00元/股调整为17.98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2-106)等相关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胡琨先生、姚晓华先生作为被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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