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世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通讯会议,对王世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通过讨论,一致认为王世及先生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书面表决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提名王世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董事马忠先生递交的辞职信,马忠先生因工作需要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一切职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因此,需要增补一名非独立董事。
(三)新任董事履历
公告编号:2022-021
月至2014年10月,任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大连重工机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年2月至2022年1月,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管理部部长。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王世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其提名方式、提名程序和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王世及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王世及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