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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电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6

证证券券代代码码:

证证券券简简称称:

中中威威电电子子

公公告告编编号号:

--

杭杭州州中中威威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年年第第二二次次临临时时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决决议议公公告告

本本公公司司及及董董事事会会全全体体成成员员保保证证信信息息披披露露的的内内容容真真实实、、准准确确、、完完整整,,没没有有虚虚假假记记载载、、误误导导性性

陈陈述述或或重重大大遗遗漏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2年7月2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18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旭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2,806,028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如下:

人数(人)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138,338,19845.69%
其中现场投票5130,052,66842.95%
网络投票38,285,5302.74%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如下:

人数(人)代表股份数(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285,5302.74%
其中现场投票000
网络投票38,285,5302.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一策先生、胡明磊先生、陈海军先生、石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李一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胡明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陈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石旭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楚金桥先生、尚贤女士、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楚金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尚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黄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毛宏明先生、李佩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毛宏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3.02选举李佩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138,3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7,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24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37,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45%。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的马洪伟律师和沈倩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杭州州中中威威电电子子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董董事事会会

年年

月月

日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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