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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计划自2022年4月26日-2022年10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20%。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后,减持数量同比例变更为144,000股。

2022年7月25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2年7月25日,赵东京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赵东京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692,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34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但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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