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第八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方式于2022年7月25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股东推荐,邵静女士、侯选明先生推举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邵静女士、侯选明先生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受过青海证监局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邵静女士、侯选明先生拟推举监事职务的必要性作了说明,认为:拟推选候选人具备履行监事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履职能力。任职期间,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股东、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能维护公司规范运作,推进公司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监事会同意推举邵静女士、侯选明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两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后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2022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邵静女士:生于196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税务师。1983年8月至1984年8月任四川省攀枝花市平江中学教师,1984年9月至1985年1月任四川省攀枝花市大河中学教师,1985年2月至1987年9月任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团委书记,1987年10月至1995年9月任职于攀钢集团公司钢城企业总公司,1995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宾馆客务部副经理、攀星宾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四川卓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四川中源农资有限公司审计员,2012年3月任成都世龙实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月至今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6年8月至今任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参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份额对应股份数量30.00万股,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邵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邵静女士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受过青海证监局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邵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选明先生:生于1979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至2013年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供电科科长、供电中心主任,生产部副部长。现任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监事、供电中心主任、公用设施部副部长;2016年8月至今任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侯选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
不存在关联关系。侯选明先生曾因信息披露违规,受过青海证监局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侯选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