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年7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126.50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6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原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宏斌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和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原
尚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2年7月1日
2、授予数量:126.50万股
3、授予人数:26人
4、授予价格:7.9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李运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16.00 | 10.16% | 0.18% |
2 | 余奕宏 | 副总经理 | 10.00 | 6.35% | 0.11% |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激励的员工(24人) | 100.50 | 63.81% | 1.13% | ||
预留 | 31.00 | 19.68% | 0.35% | ||
合计(26人) | 157.50 | 100.00% | 1.7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授予,则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7-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7月6日止,公司已收到2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0,056,75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1,886.79(不含增值税),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净额为9,754,863.21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壹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整(?1,265,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489,863.21元。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1,265,000 | 1,265,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8,782,000 | 0 | 88,782,000 |
总计 | 88,782,000 | 1,265,000 | 90,047,000 |
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8,782,000股增加至90,04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460,00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总股本的 46.7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余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变,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总股本的46.04%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2年 (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126.50 | 914.60 | 327.73 | 426.81 | 129.57 | 30.49 |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从而对业绩考核指标中的净利润增长率指标造成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