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标的公司)14%股权、拟以现金372,500.00万元对银根矿业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财务数据更新需要,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银根矿业进行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BJAA140677号),对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公司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补充审阅,出具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XYZH/2022BJAA14067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和《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2.审议通过《<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加期后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标的公司在建项目以及本次交易最新进展情况,对《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编制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同意前述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