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 |
审计报告 |
索引 | 页码 |
审计报告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合并利润表 | 5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1 |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4 |
— 财务报表附注 | 15-66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 110101362022978015883 |
报告名称: | 银根矿业331加期审计 |
报告文号: | XYZH/2022BJAA140677 |
被审(验)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业务类型: | 财务报表审计 |
报告意见类型: | 无保留意见 |
报告日期: | 2022年07月22日 |
报备日期: | 2022年07月19日 |
签字人员: | 韩勇(110000951383),白灵(110101301119) |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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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XYZH/2022BJAA140677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根矿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银根矿业公司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根矿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银根矿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银根矿业公司2022年1-3月、2021年度及2020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根矿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银根矿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根矿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根矿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根矿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9日,经阿拉善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18年11月6日,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各股东认缴资本金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占比(%) |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000,000.00 | 货币出资 | 23.50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货币出资 | 39.00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38,000,000.00 | 货币出资 | 19.00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货币出资 | 9.00 |
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货币出资 | 9.50 |
合计 | 200,000,000.00 | — | 100.00 |
2021年7月5日,本集团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集团39.00%股权转让给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转让价款为500,000万元;
2021年7月23日,本集团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9.50%股权转让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转让价款为111,150万元。
2021年7月24日,本集团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343.75万元的决议,同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137,109.375万元,对本集团进行増资,其中2,343.75万元计入本集团注册资本,134,765.625万元计入本集团资本公积。
截至2022年3月31日,各股东认缴资本金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占比(%) |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000,000.00 | 货币出资 | 21.03 |
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8,000,000.00 | 货币出资 | 34.91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0,437,500.00 | 货币出资 | 36.00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货币出资 | 8.06 |
合计 | 223,437,500.00 | — | 100.0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922MA0NG7KT9Y。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继锋;
住址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塔木素苏木恩格日乌苏嘎查。经营范围:天然碱开采、加工及销售。最终控制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2022年3月末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户,二级子公司1户,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本集团有财务资源支持,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
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
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公司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
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 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公司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
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本公司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公司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0.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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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除承兑人为银行外的其余承兑汇票 |
②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本组合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本组合为应收融资性质保证金、押金等(仅限融资租赁保证金押金) |
组合3 | 本组合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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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⑤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⑥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经营租赁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1.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四、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及附注
四、10“金融资产减值”。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
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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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所有者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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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38 | 5.00 | 2.50-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19 | 5.00 | 5.00-7.92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1.88-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2 | 5.00 | 7.92-11.88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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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1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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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1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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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0.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1.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小苏打销售收入、纯碱销售收入。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时,按照每个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
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
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期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所有者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
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4.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6.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或应税收入按照3%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银行存款 | 103,928,455.59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其他货币资金 | 358,619,323.33 | 202,567,391.18 | |
合计 | 462,547,778.92 | 537,276,789.04 | 2,296,157.54 |
注: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58,619,323.33元(2021年12月31日为202,567,391.18元,2020年12月31日为0.00元),具体如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票据保证金 | 357,318,423.33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300,900.00 |
合计 | 358,619,323.33 |
2. 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 | 23,150,000.00 | 57,560,000.00 | 1,710,000.00 |
合计 | 23,150,000.00 | 57,560,000.00 | 1,710,000.00 |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23,150,000.00 | 57,560,000.00 | 1,710,000.00 |
合计 | 23,150,000.00 | 57,560,000.00 | 1,710,000.00 |
(2) 期末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45,900,000.00 | |
合计 | 245,900,000.00 |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000.00 | 100.00 | 700,098.90 | 100.00 | ||
合计 | 50,000.00 | - | 700,098.90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0,000.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00.00%。
4.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1,018.37 | 265,761.03 | 312,346.00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合计 | 51,018.37 | 265,761.03 | 312,346.00 |
4.1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备用金及其他 | 53,470.95 | 277,647.23 | 325,170.00 |
合计 | 53,470.95 | 277,647.23 | 325,170.00 |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1,886.20 | 11,886.20 | ||
2022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433.62 | -9,433.6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3月31日余额 | 2,452.58 | 2,452.58 |
(3)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3月3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48,242.00 |
1-2年 | 5,228.95 |
合计 | 53,470.95 |
(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2021年12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年3 |
月31日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月31日 | |
坏账准备 | 11,886.20 | -9,433.62 | 2,452.58 | ||
合计 | 11,886.20 | -9,433.62 | 2,452.58 |
(续)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12,824.00 | -937.80 | 11,886.20 | ||
合计 | 12,824.00 | -937.80 | 11,886.2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李森林 | 备用金及其他 | 30,000.00 | 1年以内 | 56.11 | 1,200.00 |
付健 | 备用金及其他 | 18,242.00 | 1年以内 | 34.11 | 729.68 |
范平 | 备用金及其他 | 5,228.95 | 1-2年 | 9.78 | 522.90 |
合计 | — | 53,470.95 | — | 100.00 | 2,452.58 |
5. 存货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周转材料 | 1,640.00 | 1,640.00 | |
合计 | 1,640.00 | 1,640.00 |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待抵扣税金 | 48,720,218.02 | 32,048,124.73 | 1,529,570.29 |
票据保证金利息 | 1,417,312.53 | 389,816.77 | |
合计 | 50,137,530.55 | 32,437,941.50 | 1,529,570.29 |
7. 固定资产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5,741.38 | 636,689.03 | 20,127.44 | 672,557.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7,964.58 | 357,964.58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1)购置 | 357,964.58 | 357,964.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15,741.38 | 636,689.03 | 378,092.02 | 1,030,522.43 |
二、累计折旧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3,313.63 | 30,886.29 | 798.70 | 34,998.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2.36 | 18,187.09 | 12,269.37 | 30,868.82 |
(1)计提 | 412.36 | 18,187.09 | 12,269.37 | 30,868.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3,725.99 | 49,073.38 | 13,068.07 | 65,867.44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3月31日账面价值 | 12,015.39 | 587,615.65 | 365,023.95 | 964,654.99 |
2.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12,427.75 | 605,802.74 | 19,328.74 | 637,559.23 |
(续)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0年1月1日余额 | 4,741.38 | 4,741.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4,741.38 | 4,741.38 | ||
二、累计折旧 | ||||
1.2020年1月1日余额 | 900.84 | 900.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0.84 | 900.84 | ||
(1)计提 | 900.84 | 900.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1,801.68 | 1,801.68 | ||
三、减值准备 | ||||
1.2020年1月1日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939.70 | 2,939.70 | ||
2. 2020年1月1日账面价值 | 3,840.54 | 3,840.54 |
8. 在建工程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 | 1,607,022,605.58 | 1,345,078,578.69 | 235,805,546.71 |
工程物资 | 247,024.16 | 105,377.89 | 189,734.51 |
合计 | 1,607,269,629.74 | 1,345,183,956.58 | 235,995,281.22 |
8.1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根化工阿拉善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装置(含汽电联产装置)项目—纯碱生产线 | 1,385,927,143.63 | 1,385,927,143.63 | |
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矿建项目 | 215,589,811.31 | 215,589,811.31 | |
银根生态厂区绿化项目—绿化项目 | 5,505,650.64 | 5,505,650.64 | |
合计 | 1,607,022,605.58 | 1,607,022,605.58 |
(续)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根化工阿拉善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装置(含汽电联产装置)项目—纯碱生产线 | 1,131,064,100.25 | 1,131,064,100.25 | |
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矿建项目 | 208,631,257.38 | 208,631,257.38 | |
银根生态厂区绿化项目—绿化项目 | 5,383,221.06 | 5,383,221.06 | |
合计 | 1,345,078,578.69 | 1,345,078,578.6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9 |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根化工阿拉善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装置(含汽电联产装置)项目—纯碱生产线 | 151,350,572.01 | 151,350,572.01 | |
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矿建项目 | 84,454,974.70 | 84,454,974.70 | |
合计 | 235,805,546.71 | 235,805,546.71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减少 | |||||
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矿建项目 | 208,631,257.38 | 6,958,553.93 | 215,589,811.31 | |||
银根化工阿拉善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装置(含汽电联产装置)项目—纯碱生产线 | 1,131,064,100.25 | 254,863,043.38 | 1,385,927,143.63 | |||
合计 | 1,339,695,357.63 | 261,821,597.31 | 1,601,516,954.94 |
(续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银根矿业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矿建项目 | 24.14亿元 | 8.95 | 19.94 | 732,606.96 | 96,096.57 | 6.65 | 自筹、借款 |
银根化工阿拉善天然碱开发利用碱加工装置(含汽电联产装置)项目—纯碱生产线 | 160.52亿元 | 8.63 | 12.52 | 18,325,696.89 | 5,820,762.34 | 6.78 | 自筹、借款 |
合计 | — | — | 19,058,303.85 | 5,916,858.91 | —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2工程物资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247,024.16 | 247,024.16 | 105,377.89 | 105,377.89 | ||
合计 | 247,024.16 | 247,024.16 | 105,377.89 | 105,377.89 |
(续)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189,734.51 | 189,734.51 | |
合计 | 189,734.51 | 189,734.51 |
9. 无形资产
项目 | 采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782,373.64 | 2,782,373.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2,782,373.64 | 2,782,373.64 |
二、累计摊销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62,425.05 | 62,425.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753.58 | 26,753.58 |
(1)计提 | 26,753.58 | 26,753.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89,178.63 | 89,178.63 |
三、减值准备 | ||
1.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2年3月31日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2年3月31日账面价值 | 2,693,195.01 | 2,693,195.01 |
2.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719,948.59 | 2,719,948.59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票据种类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预付工程及设备款 | 401,713,116.43 | 377,293,183.58 | 11,665,000.00 |
探矿权 | 7,220,772.75 | ||
合 计 | 401,713,116.43 | 377,293,183.58 | 18,885,772.75 |
11. 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11,511,534.71 | ||
合计 | 11,511,534.71 |
12.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57,318,420.39 | 200,000,000.00 | |
合 计 | 357,318,420.39 | 200,000,000.00 |
13. 应付账款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工程款、设备款 | 263,783,080.29 | 227,565,334.57 | 7,849,898.05 |
费用及其他 | 103,630.00 | 373,630.00 | 2,483,079.78 |
合计 | 263,886,710.29 | 227,938,964.57 | 10,332,977.83 |
14.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分类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短期薪酬 | 2,582,692.11 | 1,915,111.78 | 1,779,037.25 | 2,718,766.64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696.48 | 221,795.93 | 229,879.91 | 3,612.50 |
合计 | 2,594,388.59 | 2,136,907.71 | 2,008,917.16 | 2,722,379.14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一、短期薪酬 | 1,447,105.96 | 5,062,497.13 | 3,926,910.98 | 2,582,692.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15,015.67 | 403,319.19 | 11,696.48 | |
合计 | 1,447,105.96 | 5,454,219.46 | 4,306,936.83 | 2,594,388.59 |
(2) 短期薪酬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20,096.69 | 1,642,303.47 | 1,481,166.81 | 2,681,233.35 |
职工福利费 | ||||
社会保险费 | 2,230.18 | 83,025.25 | 84,185.43 | 1,07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80.18 | 76,032.39 | 77,192.57 | 1,020.00 |
工伤保险费 | 4,033.34 | 4,033.34 | ||
生育保险费 | 479.52 | 479.52 | ||
大额医疗保险 | 50.00 | 2,480.00 | 2,480.00 | 50.00 |
住房公积金 | 5,880.00 | 158,699.36 | 158,969.36 | 5,610.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4,485.24 | 31,083.70 | 54,715.65 | 30,853.29 |
合计 | 2,582,692.11 | 1,915,111.78 | 1,779,037.25 | 2,718,766.64 |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45,126.98 | 4,443,428.54 | 3,368,458.83 | 2,520,096.69 |
职工福利费 | 23,293.34 | 23,293.34 | ||
社会保险费 | 175,783.69 | 173,553.51 | 2,230.1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5,222.30 | 153,042.12 | 2,180.18 | |
工伤保险费 | 14,165.36 | 14,165.36 | ||
生育保险费 | 5,076.03 | 5,076.03 | ||
大额医疗保险 | 1,320.00 | 1,270.00 | 50.00 | |
住房公积金 | 314,584.40 | 308,704.40 | 5,880.00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978.98 | 105,407.16 | 52,900.90 | 54,485.24 |
合计 | 1,447,105.96 | 5,062,497.13 | 3,926,910.98 | 2,582,692.11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10,978.48 | 212,110.74 | 219,689.22 | 3,400.00 |
失业保险费 | 718.00 | 9,685.19 | 10,190.69 | 212.50 |
合计 | 11,696.48 | 221,795.93 | 229,879.91 | 3,612.50 |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基本养老保险 | 400,590.88 | 389,612.40 | 10,978.48 | |
失业保险费 | 14,424.79 | 13,706.79 | 718.00 | |
合计 | 415,015.67 | 403,319.19 | 11,696.48 |
15. 应交税费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2,905,862.50 | 2,991,172.50 | |
印花税 | 269,371.74 | 186,849.66 | 3,938.09 |
个人所得税 | 17,524.26 | ||
合计 | 3,175,234.24 | 3,195,546.42 | 3,938.09 |
16.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873,801.52 | 9,635,998.11 | 43,399,028.94 |
合计 | 10,873,801.52 | 9,635,998.11 | 43,399,028.94 |
(1) 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往来款 | 5,000,000.00 | 8,229,848.24 | 35,220,616.83 |
费用及其他 | 5,613,801.52 | 1,036,149.87 | 7,178,412.11 |
押金及保证金 | 260,000.00 | 370,000.00 | |
征地补偿费 | 1,000,000.00 | ||
合计 | 10,873,801.52 | 9,635,998.11 | 43,399,028.94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期末余额前五名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2022年3月31日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内蒙古宏韵凯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1-2年 | 45.98 |
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3,089,241.74 | 1-2年 | 28.41 |
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64,931.51 | 1年以内 | 11.63 |
鄂尔多斯市博源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480,343.91 | 1年以内 | 4.42 |
内蒙古博欣汇裕商贸有限公司 | 285,799.88 | 1年以内 | 2.63 |
合计 | 10,120,317.04 | — | 93.07 |
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0,000.00 | 100,000.00 | |
长期借款利息 | 623,494.24 | 705,800.18 | |
合计 | 823,494.24 | 805,800.18 |
18. 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353,300,000.00 | 353,300,000.00 | |
长期借款利息 | 623,494.24 | 705,800.18 |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六、17) | 823,494.24 | 805,800.18 | |
合计 | 353,100,000.00 | 353,200,000.00 |
19. 长期应付款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采矿权使用费 | 567,103.89 | 558,520.34 | |
合计 | 567,103.89 | 558,520.34 |
20. 实收资本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0,437,500.00 | 80,437,500.00 | 38,000,000.00 |
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000,000.00 | 47,000,000.00 | 47,000,000.00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9,000,000.00 | ||
合计 | 223,437,500.00 | 223,437,500.00 | 200,000,000.00 |
21. 资本公积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资本溢价 | 1,347,656,250.00 | 1,347,656,250.00 | ||
合计 | 1,347,656,250.00 | 1,347,656,250.00 |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资本溢价 | 1,347,656,250.00 | 1,347,656,250.00 | ||
合计 | 1,347,656,250.00 | 1,347,656,250.00 |
2021年7月24日,本公司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343.75万元的决议,同意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137,109.375万元,对本公司进行増资,其中2,343.75万元计入本公司注册资本,134,765.625万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收到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款137,109.38万元,其中23,437,5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347,656,25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22.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
上期期末余额 | -15,647,828.66 | -5,260,779.13 | -26,779,132.45 |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 |||
本期期初余额 | -15,647,828.66 | -5,260,779.13 | -26,779,132.4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63,858.96 | -10,387,049.53 | 21,518,353.3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本期期末余额 | -14,983,969.70 | -15,647,828.66 | -5,260,779.13 |
23.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印花税 | 343,325.44 | 33,644.54 | |
合计 | 343,325.44 | 33,644.54 |
24. 管理费用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预计无法形成采矿权的勘探费 | 5,005,085.26 | ||
业务招待费 | 478,345.32 | 2,770,098.95 | 133,104.08 |
职工薪酬 | 50,513.23 | 662,844.11 | 252,133.42 |
中介费 | 364,043.83 | ||
租赁费 | 114,779.00 | ||
折旧与摊销 | 57,622.40 | 97,176.07 | |
低值易耗品消耗 | 38,667.40 | 3,521.00 | |
用车费 | 32,224.36 | 57,262.13 | |
差旅费 | 18,494.92 | 28,290.92 | |
其他 | 17,702.83 | 20,876.85 | |
合计 | 701,259.95 | 9,006,337.73 | 495,188.40 |
25. 财务费用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利息费用 | 5,925,442.46 | 12,398,185.96 | 376,241.69 |
减:利息收入 | 2,721,534.10 | 100,189.88 | 11,085.83 |
减:资本化利息 | 5,916,858.91 | 12,363,851.77 | 376,241.69 |
手续费及其他 | 1,358,349.07 | 105,724.38 | 7,942.13 |
合计 | -1,354,601.48 | 39,868.69 | -3,143.70 |
26. 其他收益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稳岗补贴 | 1,415.49 | ||
个税返还款 | 1,083.81 | 149.44 | |
合计 | 1,083.81 | 1,564.93 |
27.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坏账损失 | 9,433.62 | 937.80 | 22,044,042.56 |
合计 | 9,433.62 | 937.80 | 22,044,042.56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8.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0 | |||
其他 | 20.40 | |||
合计 | 1,000,020.40 |
29.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当年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2022年1-3月 |
本期合并利润总额 | 663,858.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5,964.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9,586.3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1,622.7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071.63 |
所得税费用 |
30.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 |
净利润 | 663,858.96 | -10,387,049.53 | 21,550,203.0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9,433.62 | -937.80 | -22,044,042.5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0,868.82 | 33,196.95 | 900.84 |
无形资产摊销 | 26,753.58 | 62,425.0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 -18,992,766.24 | -2,476,916.31 | 143,812,755.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17,112,557.38 | 5,998,216.36 | -146,785,543.5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8,161.12 | -6,771,065.28 | -3,465,726.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3,928,455.59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11,915.6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30,780,942.27 | 332,413,240.32 | 2,284,241.87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现金 | 103,928,455.59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3,928,455.59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3,928,455.59 | 334,709,397.86 | 2,296,157.54 |
31. 政府补助
种类 | 2022年3月31日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税返还款 | 1,083.81 | 其他收益 | 1,083.81 |
32.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58,619,323.33 | 票据保证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
阿拉善盟博源银根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化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关系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1) 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化工产品 | 81,000.00 | 55.94 | 55.94 | |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内蒙古 | 矿业投资 | 50,000.00 | 21.03 | 21.03 | |
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 | 化工产品 | 500,000.00 | 34.91 | 34.91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00%股权,并持有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00%股权,合计间接持有公司55.94%股权,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远兴能源30.56%股权,为远兴能源的控股股东,远兴能源持有公司36.00%股权,上表中的间接持股比例不包含此部分持股。
2. 子公司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1.(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3.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与本集团关系 |
博源三源(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鄂尔多斯市博源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乌兰察布市博源蓝海御华大饭店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乌兰察布市博源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博源三源(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子公司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款 | 28,301,886.90 |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费、购买油酒等费用 | 1,264,931.51 | 3,046,562.13 | |
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款 | 522,320.00 | 47,396,880.73 | |
鄂尔多斯市博源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住宿、餐饮 | 70,690.01 | 908,896.96 | 513,413.62 |
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花生油、红酒 | 3,479.58 | 32,378.46 | 24,349.77 |
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资产 | 2,461,553.40 | ||
乌兰察布市博源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842,355.66 | ||
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花生油 | 60,836.20 | 83,022.93 | |
乌兰察布市博源蓝海御华大饭店有限公司 | 住宿、餐饮 | 6,555.66 | ||
博源三源(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购买酒 | 25,407.08 | ||
海南远兴投资有限公司 | 住宿、餐饮 | 16,981.14 |
注:本公司与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一期碱加工装置设计合同》,合同金额为8,200.00万元。本年执行金额为3,000.00万元(含税金额)。
2. 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2年1-3月确认的租赁费用 | 2021年度确认的租赁费用 | 2020年度确认的租赁费用 |
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房屋 | 114,779.00 | 459,116.00 | 459,116.00 |
3. 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5,500,000.00 | 2020-7-18 | 2021-7-17 | 是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0-7-18 | 2021-7-17 | 是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2021-7-21 | 2024-7-20 | 否 |
担保方名称 | 被担保方名称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2021-7-21 | 2024-7-20 | 否 |
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戴连荣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342,000,000.00 | 2021-6-30 | 2024-6-30 | 否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1-6-10 | 2024-6-10 | 否 |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专利使用权 | 221,701,130.00 | 156,994,500.00 |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专利使用权 | 70,916,515.00 | 37,506,300.00 |
(三) 关联方往来余额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82,080,080.00 | 82,602,400.00 |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
合计 | 84,080,080.00 | 82,602,400.00 |
(续)
项目名称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鄂尔多斯市众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665,000.00 | |
合计 | 9,665,000.00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付账款: | |||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442,372.05 |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公司 | 3,400,000.00 | ||
合计 | 6,842,372.05 | ||
其他应付款: | |||
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264,931.51 | ||
乌兰察布市博源蓝海御华大饭店有限公司 | 20,760.00 | 20,760.00 | |
博源三源(北京)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 28,710.00 | 28,710.00 | |
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9,925.00 | 55,146.00 | 482,071.80 |
鄂尔多斯市博源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 480,343.91 | 409,653.90 | 777,715.87 |
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402,478.69 | ||
河南三源粮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5,271.00 | ||
合计 | 1,964,670.42 | 514,269.90 | 5,757,537.36 |
九、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设立全资子公司
2022年7月8日,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根化工”)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戴继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92MABT8NBE4W;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主营业务主要定位于为标的公司项目建设采购相关建设材料,目前暂未开展业务。
2. 设立参股公司
2022年6月6日,银根化工与中翔(天津)海河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了北京博源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博源绿能”),博源绿能为银根化工的参股公司,注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郭雪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MABPQYN435;注册地为 北京市;博源绿能目前暂未开展业务。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 股权质押信息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股权质押情况: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17.6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4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2%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累计被质押股权比例为44.16%。
2022年5月,银根矿业股东对银根矿业剩余部分股权进行质押,截止至报告出具前,银根矿业股权质押情况:鄂尔多斯市纳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17.6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6.4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13%股权处于质押状态,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16.5%股权处于质押状态。银根矿业累计被质押股权占总股权的53.65%。
2. 关联方重大交易信息
(1)购买专利实施许可事项
经银根矿业公司董事会批准,银根矿业公司从最终控制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最终控制方的联营企业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普通许可方式获得其所拥有的新型节能环保重质纯碱生产系统等专利的专利权实施许可,用于筹建年产780万吨纯碱、80万吨小苏打项目,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费总价款5.92亿元。
(2)股权交易事项
本公司股东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内蒙古纳百川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4%股权、拟以现金37.25亿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合计对价为58.11亿元。本次交易实施前,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60%的股权,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
截至审计报告签发日,本次交易事项尚未完成。
3. 子公司取得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及标的资产项目建设取得政府支持性文件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于期后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善天然碱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节能报告的
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2〕1031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则同意阿拉善天然碱加工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节能报告。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开采项目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内发改环资字〔2021〕1257号),至此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已取得全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2022 年 4 月 29 日,标的资产项目建设取得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支持性文件。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其他应收款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947,335,302.33 | 640,435,302.33 | 28,913,364.91 |
合计 | 947,335,302.33 | 640,435,302.33 | 28,913,364.91 |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往来款 | 947,317,790.01 | 640,417,790.01 | 28,913,364.91 |
备用金及其他 | 18,242.00 | 18,242.00 | |
合计 | 947,336,032.01 | 640,436,032.01 | 28,913,364.91 |
(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729.68 | 729.68 | ||
2022年1月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3月31日余额 | 729.68 | 729.68 |
(3)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 | 2022年3月31日 |
1年以内(含1年) | 947,336,032.01 |
合计 | 947,336,032.01 |
(4)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2年3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729.68 | 729.68 | |||
合计 | 729.68 | 729.68 |
(续)
类别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变动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729.68 | 729.68 | |||
合计 | 729.68 | 729.68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大额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47,317,790.01 | 1年以内 | 99.99 | |
付健 | 备用金及其他 | 18,242.00 | 1年以内 | 0.01 | 729.68 |
合计 | — | 947,336,032.01 | — | 100.00 | 729.68 |
2.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续)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2年3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续)
被投资单位 | 2020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减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博源银根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十四、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于2022年7月22日批准报出。
内蒙古博源银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3.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