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以4.57亿元受让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债权4.96亿元(以下简称“华融融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置业”)、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松旅”),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楠”)为还款人,公司关联方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为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融资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辉创世”)、仁华置业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不动产权为本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以其持有的康辉创世100%股权为本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劲先生作为保证人,为本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0年11月1日,公司将持有的西安天楠90%的股权转让给雪松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文开”),西安天楠成为公司关联方,此前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因华融融资为其提供的担保形成关联担保。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其控股下属公司)继续为华融融资(包括关联方西安天楠)提供担保,直到办理解除担保手续之日。同时,雪松文开出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反担保函》,为西安天楠应还款债务金额提供保证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0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和《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和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债务已全部到期共44,630.00万元,其中,关联方西安天楠19,200.00万元,子公司25,430.00万元。公司和各关联方正在与华融资产积极商谈到期债务的还款及展期方案。公司已多次催促西安天楠及其控股股东尽快办理相关债务的还款事宜,若因客观原因导致西安天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未能完成展期手续,且其他担保措施均失效,公司存在需履行担保责任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法院裁定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已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粤01民初679号】,因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与
被告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中院裁定冻结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天楠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松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劲名下价值人民币491,646,559.44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相关资产被华融资产申请财产保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抵押权人 | 抵押人 | 面积(m2) | 资产状态 | 查封情况 | 2022年03月31日账面价值 |
1 | 云(2019)香格里拉市不动产权第0000120号 | 香格里拉市建塘镇独克宗古城西北侧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香格里拉市仁华置业有限公司 | 51,703.15 | 已抵押 | 已查封 | 40,400.25 |
2 | 浙(2016)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24100号 | 西塘镇西丁公路南侧、来凤港东侧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 嘉善康辉创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8,783.20 | 已抵押 | 已查封 | 17,837.08 |
合计 | 110,486.35 | 58,237.3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华融资产申请财产保全被冻结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 | 3705****0038 | 2,792,791.27 |
2 | 日照银行 | 8106****5929 | 3,652.05 |
3 | 东莞银行 | 5200****9998 | 3,256.65 |
4 | 中国建设银行 | 3300****1325 | 1,954.50 |
合计 | 2,801,654.47 |
上述资产的财产保全措施,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有可能对此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终以诉讼的执行情况为准。上述诉讼可能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