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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3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2年7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8人,实参会董事6人。董事牛国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才延福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独立董事王义军先生代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才延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并接受了周博潇先生提出的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辞呈,辞职后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周博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届董事会对周博潇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范增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范增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范增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认为:

范增伟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条件,同意聘任范增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范增伟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向本次董事会提交审议《关于聘任范增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三)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提名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认为:

股东代表董事候选人廖剑波先生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出任公司董事的相关条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廖剑波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章程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五)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六)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七)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八)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九)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

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十)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

(十一)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及《独立董事规定修订内容前后对照表》。

(十二)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十三)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2年8月9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审议《关于选举廖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1.范增伟先生简历

2.廖剑波先生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范增伟先生简历

范增伟,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毕业于华东工学院工程热物理及飞行力学系飞行力学专业,工程师、政工师。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化学工业厅技术监督处副处长、企业工委综合处处长、国资委规划发展处处长、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处长、人民政府稽查特派员公署办公室主任、国资委副秘书长、国资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新疆化工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兼任所属乌苏新宏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新疆华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乌苏新宏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工会代主席、新疆华巨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范增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2

廖剑波先生简历

廖剑波,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毕业于四川轻化工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1999年毕业于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贸易专业,高级经济师。

曾任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主任、经营总监、财务经营部主任。

廖剑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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