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0万股,并于2021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60,00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77,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647.045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352.955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7,970,450股限售股已于2022年2月7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4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14,792,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27.8951%。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14,792,200股,将于2022年8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东就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公司非自然人股东中地信基金投资(三明)有限公司-宁波中地信壹号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普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凌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1)本企业/公司自正元地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正元地信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正元地信股份。
2、公司非自然人股东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自正元地信股票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正元地信本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正元地信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14,792,2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
的比例为27.8951%,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无战略配售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本次上市 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宁波中地信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3,728,600 | 9.5751% | 73,728,600 | 0 |
2 | 珠海凌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263,800 | 9.2550% | 71,263,800 | 0 |
3 | 烟建集团有限公司 | 39,907,800 | 5.1828% | 39,907,800 | 0 |
4 |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9,892,000 | 3.8821% | 29,892,000 | 0 |
合计 | 214,792,200 | 27.8951% | 214,792,200 | 0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1 | 首发限售股 | 214,792,200 |
合计 | 214,792,2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正元地信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正元地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股东限售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正元地信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正元地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