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通过合理的融资布局,确保公司财务稳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在本次注册有效期内发行总额为不超过200亿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12日。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