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登华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志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调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6.942元/股调整为6.902元/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