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文化大厦16层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勇先生、夏英元先生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