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同时,对募集资金到账后于部分时间段进行的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300.5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699.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3日出具天健验[2022]第2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232.43 | 27,232.43 |
2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8,319.32 | 8,319.32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55,551.75 | 55,551.75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追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于部分时间段进行如下现金管理:
单位:万元
购买 主体 | 签约银行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赎回日) |
公司 | 浦发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27,232.00 | 2022/6/15 | 2022/7/15 |
公司 | 浦发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33,000.00 | 2022/6/20 | 2022/9/20 |
公司 | 农业银行 嘉兴科技支行 | 7天通知 存款 | 11,133.00 | 2022/6/20 | 2022/7/15 |
公司 | 交通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8,000.00 | 2022/6/24 | 2022/8/8 |
公司 | 宁波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2,000.00 | 2022/7/5 | 2022/12/28 |
公司 | 宁波银行 嘉兴分行 | 7天通知 存款 | 8,000.00 | 2022/7/5 | 2022/7/15 |
公司 | 嘉兴银行 科技支行 | 定期 存单 | 20,000.00 | 2022/7/4 | 2023/5/4 |
公司 | 交通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20,000.00 | 2022/7/5 | 2022/11/4 |
公司 | 交通银行 嘉兴分行 | 结构性 存款 | 20,000.00 | 2022/7/5 | 2022/12/30 |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追认。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但采用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了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公司已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
2、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