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2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7月2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三)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预计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2022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合理性;(2)结合2022年以来苯乙烯价格波动、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最新在手订单等情况,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数据,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发行人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人发
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部分客户、供应商重叠的情形。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独立性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的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较高。请发行人结合从该公司和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差异,进一步说明若无法从该公司采购原材料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1.报告期内,发行人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永磁铁氧体磁体两类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请发行人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行业竞争格局、产品调价政策、2022年1-6月相关经营数据,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两类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2021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4.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请发行人说明2021年度货款结算方式较以前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及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将销售产品收到的美易单向美的集团下属保理公司进行贴现(保理)。请发行人说明上述交易发生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相关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
意见。
(三)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污泥处理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来源,且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保持较高毛利率的合理性、可持续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2022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合理性;(2)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发行人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进一步披露,若无法从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对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
(二)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及毛利率变动情况、产品调价政策,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产品价格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及对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