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24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050%,可交易
时间为2022年7月26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施伦祥 | 否 | 无 | C | 226,400 | 0.0965% | 0 |
2 | 任宏亮 | 否 | 离职董事 | B | 20,000 | 0.0085% | 0 |
合计 | — | 246,400 | 0.1050% | 0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经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15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对《上市规则》2.4.2 、
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以及其他自愿限售主体(股东施伦祥与实际控制人龚晓科为表兄弟关系)所持未处于限售状态的股份进行了自愿限售,具体情形详见于2020年4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在精选层挂牌并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止本次申请日,公司公开发行并上市已满12个月,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施伦祥的锁定期已于 2021年 7月 27 日到期,现申请对所涉股东施伦祥先生所持公司自愿限售股份226,400股予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提前解除限售、超额解除限售等违反约定、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161,061,228 | 68.6828%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47,352,772 | 20.1931% |
2、个人或基金 | 26,086,000 | 11.1241% | |
3、其他法人 | 0 | 0%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 | |
5、其他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73,438,772 | 31.3172% | |
总股本 | 234,500,000 | 1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二)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