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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源钨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2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2-038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8,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7月27日。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 标的股票种类:《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3. 授予价格:授予价格为2.35元/股;

4. 激励对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0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1人,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5. 激励股票数量:《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500,036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24,167,436股的0.92%。其中首次授予8,142,140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8%;预留357,896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4.21%。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3. 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0月2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 2020年1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 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

8. 2021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1年11月2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正式上市流通。

10. 2022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为2021年6月15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6月14日届满。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限制性股票的50%。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解除期限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该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3-217号),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00.08万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根据下表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2020年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1人,个人业绩考核评分≥80,解除限售系数为1.0。
绩效考核评分评分≥8060≤评分<80评分<60

综上所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四、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2年7月27日

2.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8,9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股)
1孙路总经理助理357,896178,948178,948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6,827,1000.74%-178,9486,648,1520.7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7,340,33699.26%178,948917,519,28499.28%
三、股份总数924,167,436100%0924,167,436100%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及《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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