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博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爱博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29万股,并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05,139,27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3,641,96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97,309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192,25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336%。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7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6月30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105,139,272股增加至105,176,712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为本次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二)本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公司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四)本公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本公司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属于自营投
资机构。本公司完全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股申购,不涉使用产品募集资金或私募备案等事宜。
(七)本公司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
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八)本公司开立专用证券账户存放获配股票,并与本公司自营、资管等其
他业务的证券有效隔离、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不与其他业务进行混合操作。上述专用证券账户只能用于在限售期届满后卖出或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不买入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转增股本的除外。”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19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6%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192,25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192,250 1.1336% 1,192,250 0
- 1,192,250 1.1336% 1,192,25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合计序号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战略配售股份 1,192,250 24
- 1,192,25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 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爱博医疗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