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火星人股票代码:3008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包王村潘家兜4号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目录 ...... 2
第一节释 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 5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 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 6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6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1
二、备查地点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正耀) ...... 12
第一节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朱正耀 |
火星人、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 产分割,将其直接持有公司的18,600,000股股份分割至虞惠丽女士名下 |
本报告书 | 指 |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正耀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包王村潘家兜4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公司职务: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及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在外任职情况如下:在浙江海港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任监事;在浙江海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任监事;在上海吃亏是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海宁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在杭州海港超市有限公司任监事。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上市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权益变动为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先生近日与虞惠丽女士签署《离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朱正耀先生拟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将其所持公司普通股1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分割至虞惠丽女士名下,归虞惠丽女士个人所有,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拟分割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作出其他安排。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非交易过户手续,目前尚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普通股32,004,50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7.90%,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虞惠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普通股13,404,50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3.3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虞惠丽女士持有公司1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9%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朱正耀 | 合计持有股份 | 32,004,501 | 7.90% | 13,404,501 | 3.3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4,501 | 1.01% | 1,719,095 | 0.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900,000 | 6.89% | 11,685,406 | 2.89% |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以中登公司办理结果为准。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明确描述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先生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日期 | 买卖方向 | 交易方式 | 变动数量(股) | 平均交易价格(元/股) |
朱正耀 | 2022-7-12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4,300 | 37.33 |
朱正耀 | 2022-7-7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 | 37.12 |
朱正耀 | 2022-7-6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099 | 37.51 |
朱正耀 | 2022-7-4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50,000 | 38.53 |
朱正耀 | 2022-7-1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41,800 | 38.36 |
朱正耀 | 2022-6-30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43,300 | 37.36 |
朱正耀 | 2022-6-29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87,700 | 36.14 |
朱正耀 | 2022-6-28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00,000 | 36.21 |
朱正耀 | 2022-6-27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8,400 | 37.07 |
朱正耀 | 2022-6-24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99,700 | 37.06 |
朱正耀 | 2022-6-20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000 | 36.04 |
朱正耀 | 2022-5-6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90,437 | 31.86 |
朱正耀 | 2022-5-5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34,500 | 33.09 |
朱正耀 | 2022-4-29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64,300 | 30.56 |
朱正耀 | 2022-4-27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90,700 | 30.16 |
朱正耀 | 2022-2-28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611,500 | 36.67 |
朱正耀 | 2022-2-25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364,900 | 37.83 |
朱正耀 | 2022-2-24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86,944 | 37.81 |
朱正耀 | 2022-2-23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31,100 | 39.02 |
朱正耀 | 2022-2-21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82,800 | 38.57 |
朱正耀 | 2022-2-18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14,019 | 38.23 |
朱正耀 | 2022-2-17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68,700 | 40.16 |
朱正耀 | 2022-2-16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88,000 | 39.48 |
朱正耀 | 2022-2-15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300,900 | 39.17 |
朱正耀 | 2022-2-14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85,000 | 39.12 |
朱正耀 | 2022-2-11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31,000 | 40.09 |
朱正耀 | 2022-2-10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3,500 | 40.13 |
朱正耀 | 2022-2-9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115,100 | 40.32 |
朱正耀 | 2022-2-8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42,000 | 40.59 |
朱正耀 | 2022-1-26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200,000 | 41.00 |
朱正耀 | 2022-1-25 | 卖出 | 集中竞价交易 | 344,600 | 42.07 |
合计 | - | - | - | 5,195,499 | - |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虞惠丽女士就本次权益变动所取得的股份,将继续履行朱正耀先生在此之前作出的相关承诺。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离婚协议书》;
4、虞惠丽女士出具的《董事朱正耀前妻的承诺函》;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亦可在深交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正耀
2022年7月21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正耀)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新城路366号 |
股票简称 | 火星人 | 股票代码 | 300894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 朱正耀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包王村潘家兜4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注: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的离婚财产分割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2,004,501股 股持股比例:7.9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404,501股 持股比例:3.31% 变动数量:18,600,000股 变动比例:4.59% |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非交易过户,以办理手续的时间为准 |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朱正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