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说明并与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l、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佳先生由公司股东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游宇先生由公司股东常州云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名,提名人的提名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佳先生、游宇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
3、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议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斌、周忠惠、王延峰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