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于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2017)闽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莆田中院”)裁定受理莆田市佰氏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已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重整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因公司存在上述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7月8日起停牌,预计复牌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并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年7月6日,莆田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规定,莆田中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本案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截至目前,公司重整工作正在继续推进中,由于破产重整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公
公告编号:2022-039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2年10月21日。公司将继续推进重整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1日